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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环保设施工程及运营维护业务模式以外,我们亦通过特许经营业务模式提供脱硫、脱硝、除尘等服务。在此业务模式下,我们作为服务提供商建设并拥有相关设施,并作为营运商进行运营。我们亦通过特许经营业务模式提供环保岛服务,其服务内容为燃煤电厂烟气一揽子治理,包括炉内脱硫、SNCR脱硝、SCR脱硝、静电或电袋除尘、脱硫、湿电,用以满足火电厂烟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粉尘的指标要求。

我们于2008年开展脱硫特许经营业务并陆续承建特许经营项目。我们亦为中国最早通过特许经营业务模式提供脱硝服务的烟气处理服务提供商之一。我们从2012年起开始脱硝特许经营。我们对燃煤电厂管理及营运的深入了解,令我们具备作为项目营运商及业务伙伴的必要技能,以及于特许经营合约的长时期内与燃煤电厂之间建立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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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运营及维护服务主要包括对客户拥有的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提供运营服务及常规维护服务。我们作为承包商提供脱硫、脱硝及除尘运营服务,工作范畴包括全面运营、检修、升级及维护发电厂拥有的烟气处理系统/设施。我们对此等设施及设备具有运营责任,直至合约期终止为止。

于合约运营期间,我们负责维护及运营脱硫、脱硝或除尘设施及设备,确保有关发电厂的烟气排放处于规定参数内。常规维护服务包括为客户的烟气处理设施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培训及常规维护,并提供设备测试及维修服务以及备品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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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环保设施工程业务主要采取EPC业务模式。典型的EPC业务主要涉及为发电厂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及除尘项目提供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服务。根据此业务模式,我们与客户订立项目合约,并作为主承包商行事,主要负责客户项目的设计;向国内及海外供货商采购并筛选多种环保材料及设备;施工分包及监督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工程;设施的测试、检查及试运行;及项目完工并经由政府有关当局或独立第三方或客户检查后,向客户交付已完工的项目。

典型的EPC模式是指我们作为总承包方,与客户签订环保项目承揽合同,提供环保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方面的解决方案,并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项目设施及设备的业权以及经营责任通常将在环保系统合格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后获取初步验收证书并移交给我们的客户,并由政府有关当局或独立第三方或客户检验合格(一般3至6个月)后并结付末期竣工款项后进入质量保证期。为顺应客户不同的业务需求,我们亦对EPC模式进行调整,如EP(设备设计及采购)、PC(采购及建造)、P(采购)及E和部分P(设计及采购若干主要设备)。对于我们的海外项目,我们通常採取EP的模式为项目客户提供服务。根据中国电联于2016年公布的行业排名,在中国的独立烟气处理服务提供商中,按投运累计装机容量计,我们的脱硫及脱硝环保设施工程业务分别排名第一及第四。